第二代警用执法记录仪
产品功能介绍及操作说明
片头文字显示:(警用执法记录仪培训教育片
上海市公安局后勤保障部
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)
警用执法记录仪是一款内置双存储器的高清胸卡式记录仪,集摄像,录音,拍照,存储等功能能于一体。操作简便,小巧精致,美观实用,便于携带,是现场取证,执法等领域必备的实用工具,深受行政执法部门的青睐。本款产品已经完全可以取代录音笔的效果,也为广大的公安干警减少了装备负担。
3、摄像操作
在待机界面下,按“摄像”按钮,LCD会显示“摄像模式”,然后画面马上转入拍摄模式,LCD显示摄像的画面,此时已经进入录像,如需打开LED灯补光,短按一次“电源键”,使用完毕后再短按一次“电源键”,LED补光灯关闭。
在摄像状态下短按“摄像”按钮,则会停止摄像并自动保存摄像文件,然后机器返回待机状态。
注:摄像文件30分钟自动保存一次
4、拍照操作
在待机界面下,按“拍照”键,提示进入“拍照模式” 。
按下“拍照”键,机器自动将镜头对准的画面拍下并自动保存到磁盘固定文件夹中。
5、同步录音和摄像/拍照操作
按一次“录音”键后进入录音模式,在显示屏上显示录音中时,再轻按一次“摄像”键后进入摄像模式,在显示屏上会显示正在摄像的内容,此时左右角上的两个工作指示灯会同时闪烁,说明录音和摄像正在同步工作。
结束同步录音和摄像时,一定要先按“摄像”键先退出摄像模式,再轻按“录音”键退出录音模式,当退出时摄像和录音文件都会自动保存。
6、回放操作
按“回放”键进入主菜单,使用“摄像”键和“拍照”键选择回放内容,然后再按“录音”键进入已选择的回放内容,再次按“录音”键进入播放内容。
结束回放,只需按“回放”键直到退出至待机界面。
7、修改时间操作
按一次“回放”键,进入菜单模式列表,选择日期/时间,按“录音”键进入时间设置窗口,按“拍照”键与“摄像”键可调证书值变化,再按 “录音”键会跳到下个选项,设置完成后按“回放”键,回到菜单设置列表。
8、充电操作
先将USB数据线的小口端插入警用执法记录仪的USB口,再将USB数据线的大口插入坐充或车载充电器的USB口,插入电源插座即可进行充电。
五、文件上传演示
在关机或没电(指示灯不闪烁)状态下,可以连接电脑,此时,等待几秒后电脑将会弹出可移动磁盘标识如下:
1、摄像文件保存目录为:视频盘\DCIM\100MEDIA
2、拍照文件保存目录为: 视频盘\DCIM\100MEDIA
3、录音文件保存目录为:可移动盘符\MUSIC
在断开连接前,请单击右下角任务栏的可移动磁盘设备管理图标,弹出可移动磁盘设备,待系统确认安全后,再拔出USB数据线。
1、上传文件时请插入主板上的USB接口,有利于加快上传速度快。
2、只能对本产品进行“黏贴”,“剪切”,“复制”,“删除”的操作,不能将其格式化,否则将会导致无法保存录像和照片文件,必须返厂重新安装软件。
3、根据电脑配置或者系统差异,识别可移动磁盘的时间会稍有不同,请耐心等待,在此期间最好不要进行其他按钮的操作,以免对电脑识别硬件造成影响。如果长时间未识别到可移动磁盘,请尝试重新插拔本产品,如果仍无法识别磁盘,可以尝试更换电脑重新连接,拔出执法记录仪时,最好按照正常操作程序进行,以免对电脑或则执法记录仪造成损坏。
六、注意事项
1、请在自然温度下使用,勿在人体不能适应的温度下工作
2、请勿将产品置于潮湿的工作环境中
3、请勿将摄像头直接对着太阳等超强光源,以免损坏光学器件
4、请勿在粉尘密度过大的环境下使用,以免镜头及其他部件沾
染粉尘,影响拍摄效果
5、该产品属于精密电子产品,请勿使其受到强烈冲击,震动,
请勿在强磁场,强电场下使用
6、如执法记录仪长久未使用,请在使用前给电池充满电
7、本执法记录仪在无任何操作下于5分钟内自动关机
8、序列号:系本“警用执法记录仪”编号,各单位应将相关信息录入到“市局装备信息系统”之中,本警用执法记录仪只局限于公安内网上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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